前言:互联网文化产品定义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、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。这包括专为互联网生产的网络音乐、游戏、演出剧(
互联网文化产品定义
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、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。这包括专为互联网生产的网络音乐、游戏、演出剧(节)目、表演、艺术品、动漫等,以及将传统文化产品以技术手段制作、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产品。
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(文网文)
互联网文化活动定义
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,涵盖制作、复制、进口、发行、播放等活动,以及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发送到用户端供浏览、欣赏、使用或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,还包括展览、比赛等活动。
互联网文化单位定义
互联网文化单位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或备案,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。
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条件
有单位的名称、住所、组织机构和章程。
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。
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专业人员、设备、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。
有确定的域名。
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文化产品类型
调整后,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文化产品类型包括:网络音乐、网络演出剧(节)目、网络表演、网络艺术品、网络动漫和展览、比赛活动。
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-证书样本
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
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。
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。
公司章程。
企业股东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简历,以及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章程等。
业务管理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(或职称证明)。
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的房产权属证书或租赁合同。
网站域名登记证明。
企业发展可行性报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