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言:食品证
新办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必备材料都有哪些
一、申请材料:
1、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。
2、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3、经营场所证明。
4、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,应先申请名称预先核准,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。
5、委托他人代理办理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《委托代理人证明》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6、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,提交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。
二、办理流程:
1、申请人向办理窗口提交申请资料,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予以受理。
2、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,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。
3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应当场或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。
4、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。
5、在承诺期限内,申请人可以到发照窗口领取营业执照。
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资料:
一、〈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〉
二、营业执照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一份。
三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健康证明。
四、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。
五、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体证明与本人健康证。
六、经营场所使用的证明材料。
七、食品准入、经营、退市、卫生管理等制度。
八、与其经济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、工具清单。
九、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、责任书。
十、审核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步骤:
一、咨询后领取并填写《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》,同时准备相关材料;
二、递交相关文书材料,材料齐全后,可领取《受理通知书》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,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工商机关现场核查。
三、自受理之日起,二十日内凭通知或通知书领取《食品流通许可证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