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言:广播视频制作许可证
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(新办)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
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,广播电视媒体在社会中的地位越来越高,许多人选择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行业。在上海从事这个行业需要办理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(新办),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。
一、申请条件
1、符合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办法》以及《上海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法》的规定;
2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具有独立经营能力的机构;
3、拥有的技术人员以及适当的技术设备;
4、能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不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的原则。
二、申请材料
1、申请表及电子版;
2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、非营利组织的登记证书;
3、组织机构代码证;
4、申请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;
5、主要负责人个人职业资格证书;
6、财务状况证明材料,包括银行开户证明、税务登记证、财务报表等;
7、技术设备清单及购买合同;
8、申请人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。
三、申请流程
1、申请人到上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官网下载《上海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申请表,并按照要求填写;
2、准备好上述申请材料,准备提交;
3、申请人将申请表及其他材料交到上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市区(县)发展部门窗口;
4、现场审核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;
5、如果申请材料存在问题,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正,逾期不予受理;
6、审核通过后,市区(县)发展部门将申请材料移交给上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;
7、审核并颁发许可证,此时需要申请人缴纳相应的费用;
8、许可证颁发后,申请人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地点领取。